根据《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财库[2017]176号)文件精神,按照《东莞材料所资金存放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国科学院东莞材料科学与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东莞材料所”)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的选择方式采取集体决策方式,于2026年3月9日通过综合评分法对3家备选银行提交的方案进行评分。经2026年3月9日所务会研究,决定按照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银行作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终东莞材料所选择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
该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6年3月10日起至2026年3月16日止。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书面向财务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凡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财务处
联 系 人:何梦薇
联系电话:0769-8913 6776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屏东路333号B1栋302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我单位将启动与上述银行的账户开户及相关业务对接工作。
特此公示。
中国科学院东莞材料科学与技术研究所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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